人培標竿推廣促進計畫

 

 評審作業日程評審程序

 

評審作業日程

 

作業項目

評審作業日程

備註

1.報名期限

即日起辦理至94年5月13日

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

2.資格審查

94年4月18日∼94年5月13日

至5月13日

3.初審:書面審查(團體獎)

94年5月16日∼94年6月3日

 

4.初審:書面審查(個人獎)

94年5月16日∼94年6月3日

 

5.初審:面試簡報(團體獎)

94年6月13日∼94年6月17日

 

6.初審:面試訪談(個人獎)

94年6月13日∼94年6月17日

 

7.實地訪審

94年6月20日∼94年6月24日

面試簡報後視評審委員需要安排實地訪審

8.召開會議決定入圍名單

94年6月27日∼94年7月1日

入圍記者會-正式宣佈

9.團體獎決審

94年7月4日∼94年7月8日

 

10.個人獎決審

94年7月4日∼94年7月8日

 

11.頒獎典禮:公佈評審結果

94年8月2日(暫定)

 

12.成功經驗發表及成果展示會

94年8月2日∼94年8月26日(暫定)

 

13.成果報告

94年8月31日

 

 


 

評審程序


(一)團體獎:

1. 資格審查:由專案工作小組進行資格審查,符合參選資格者,提請評審委員會初審。
2. 評審分初審(書面審查、面試簡報及實地訪審)、決審二階段進行

(1)初審:邀請專家學者、學術界代表、實務界代表、主辦單位代表等九至十五人組成初審小組,依報名時繳交及檢附之資料,進行書面審查,以計算各項評選基準之績效評估得分,決定實施面試簡報之事業單位或專業團體(財社團法人及學校)(財社團法人及學校),另視評選委員需求進行實地訪審。

(2)面試簡報:就通過書面審查之事業單位、專業團體(財社團法人及學校)(財社團法人及學校)進行面試簡報評核,依據面試簡報結果,決定入圍者決審名單。

(3)實地訪審:面試簡報後視評審委員需要安排實地訪審。

(4)決審:敦請學者專家、政府首長及工商企業領袖擔任決審委員,依據入圍決審事業單位、專業團體(財社團法人及學校)(財社團法人及學校)之書面資料進行決審,並決定得獎訓練單位名單。


(二)個人獎:

1. 資格審查:由專案工作小組進行資格審查,符合參選資格者,提請評審委員會初審。
2. 評審分初審及決審二階段進行。

(1)初審:邀請深具熟悉人力資源之產官學研七至九名組成初審委員會,進行書面審查,並視實際需求進行面試訪談,依據書面審查及面試結果提薦入圍者決審名單。

(2)決審:敦請相關政府單位首長、工商企業領袖擔任決審委員,依入圍者資料進行決審,並決定得獎名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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