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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審作業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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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業項目 |
評審作業日程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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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報名期限 |
即日起辦理至94年5月13日 |
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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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資格審查 |
94年4月18日∼94年5月13日 |
至5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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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初審:書面審查(團體獎) |
94年5月16日∼94年6月3日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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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初審:書面審查(個人獎) |
94年5月16日∼94年6月3日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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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初審:面試簡報(團體獎) |
94年6月13日∼94年6月17日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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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初審:面試訪談(個人獎) |
94年6月13日∼94年6月17日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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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實地訪審 |
94年6月20日∼94年6月24日 |
面試簡報後視評審委員需要安排實地訪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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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召開會議決定入圍名單 |
94年6月27日∼94年7月1日 |
入圍記者會-正式宣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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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團體獎決審 |
94年7月4日∼94年7月8日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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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個人獎決審 |
94年7月4日∼94年7月8日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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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頒獎典禮:公佈評審結果 |
94年8月2日(暫定)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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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成功經驗發表及成果展示會 |
94年8月2日∼94年8月26日(暫定)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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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成果報告 |
94年8月31日 | |
評審程序
(一)團體獎:
1. 資格審查:由專案工作小組進行資格審查,符合參選資格者,提請評審委員會初審。
2. 評審分初審(書面審查、面試簡報及實地訪審)、決審二階段進行
(1)初審:邀請專家學者、學術界代表、實務界代表、主辦單位代表等九至十五人組成初審小組,依報名時繳交及檢附之資料,進行書面審查,以計算各項評選基準之績效評估得分,決定實施面試簡報之事業單位或專業團體(財社團法人及學校)(財社團法人及學校),另視評選委員需求進行實地訪審。
(2)面試簡報:就通過書面審查之事業單位、專業團體(財社團法人及學校)(財社團法人及學校)進行面試簡報評核,依據面試簡報結果,決定入圍者決審名單。
(3)實地訪審:面試簡報後視評審委員需要安排實地訪審。
(4)決審:敦請學者專家、政府首長及工商企業領袖擔任決審委員,依據入圍決審事業單位、專業團體(財社團法人及學校)(財社團法人及學校)之書面資料進行決審,並決定得獎訓練單位名單。
(二)個人獎:
1. 資格審查:由專案工作小組進行資格審查,符合參選資格者,提請評審委員會初審。
2. 評審分初審及決審二階段進行。
(1)初審:邀請深具熟悉人力資源之產官學研七至九名組成初審委員會,進行書面審查,並視實際需求進行面試訪談,依據書面審查及面試結果提薦入圍者決審名單。
(2)決審:敦請相關政府單位首長、工商企業領袖擔任決審委員,依入圍者資料進行決審,並決定得獎名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