~~~~~~~~~~~~~~薪資制度須依公司規模制定~~~~~~~~~~~~~~

 

 

彰投區─彭信良顧問

 
 

 

有一次在台中市文化中心有一場演講會,主題是激勵性的薪資制度設計方法,會後有一位業主行色匆匆,帶著期盼的語氣,希望我到他們公司一趙;照慣例翻閱行事曆後排定日期,是日依約赴廠;這是一家機械零件業,總經理約三十來歲,成立年資有五年,員工三十餘人,位於台中工業區,經營者非常具有改善的企圖心,請了某一位企管專家,設計了一套雷同台塑企業的薪資制度。我閱畢此套制度,微笑問道“實施此套制度後,離職員工有多少人?”業主先是驚訝一番答道“三分之一”後問道“您怎麼知道會有人離職?”“我當年剛出道當顧問時,也設計一套雷同東元電機的薪資制度,離職員工有五分之一;才知道改革不一定有用,要適用才是好制度”,當下簽約輔導修正為中小企業使用的薪資制度,才挽回員工的向心力,離職的資深員工才逐漸回到此公司上班。


薪資制度無論公司大小均可使用職等職級制、職等職級又可分拋物線型、分段直線型、直線型、一路到底型、水平型(即計件制),致於採取何種型式應依企業規模、技術型企業、勞力型企業、資本密集而定;隨便套用別人的薪資制度,將因水土不服而對企業產生危害。

---------彭信良 群英企管顧問公司 總經理
 

 

 
   

(資料提供:企訓網彰投區服務中心)